當我向老板請假的時候,老板寫了這封信這樣回答我:
你想請一天假?看看你在向公司要求什麼?
一年裡有 365 天你可以工作。
一年 52 個星期,你已經每星期休息2 天,剩下261 天工作。
你每天有 16 小時不在工作,去掉 170 天,剩下 91 天。
每天你花 30 分鐘時間喝咖啡,加起來每年23 天,剩下 68 天。
每天午飯時間你花掉1 小時,又用掉46 天,還有 22 天。
通常你每年請2 天病假,這樣你的工作時間只有 20 天。
每年有5 個節假日,公司休息不上班,你只幹15 天。
每年公司還慷慨地給你14 天假期,算下來你就工作 1 天,
而你他媽的還要請這一天假?
我的回信內容:
你怎麼不說 ---
每天 8:30分上班,我 8:10 就要從家中出門
( 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 , 但是 ........ 沒有給我錢 ) 。
每天17:30 下班,我要到 18:00 才會到家
( 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 但是 ....... 沒有給我錢) 。
公司規定不能隨便穿,要穿襯衫西裝庫皮鞋,偏偏我最討厭穿襯衫西裝褲皮鞋,這我要花自己的錢去買,公司也沒有給錢。
每天看電腦,對我的眼睛是一大傷害,我近視平均每年增加至少 100 度,將來的醫藥費還要自己付,為了工作傷害自己永久的健康,公司也不做這方面的補助。
每天用滑鼠鍵盤 , 害的我肩膀酸痛的要死 , 回去還要自己買沙龍趴思來貼 , 這部份公司又不提供沙龍趴思, 又得我自己出錢 。
每次有案子,你一句話丟下來,我就要花盡心思,
怎麼打一份讓你交差的企劃書,隨時隨地走到哪裡
連半夜作夢都夢到,公司也沒給我加班費。
客戶不爽,打來公司對著我的耳朵狂吼,弄的我精神衰弱、
食慾不振,還要開夜車趕案子,開紿懷疑我會過勞死,
公司也沒給我錢和保險。
每天希望同事和客戶在工作上能夠配合,所以自己出去玩的時候,還要買個紀念品給同事和客戶以打好關係,這紀念品的錢還是要我自己出。
我不過多請一天假 ~
' 你媽的還不讓我請這一天的假 '
Monday, December 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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